李晓东律师亲办案例
锦州医疗过错事故律师:脑瘤手术后感音神经性耳聋
来源:李晓东律师
发布时间:2018-12-11
浏览量:340
锦州医疗事故脑瘤手术后感音神经性耳聋
经审理查明,原告因左侧面部阵发性疼痛10年,加重半个月于2015年11月24日入住被告处即XX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,入院诊断为左侧三叉神经痛,于2015年12月1日全麻下行左侧桥小脑角区占位病变切除术。病例记载”术中见桥小脑角区占位,性质考虑表皮样囊肿,予全部切除,三叉神经根部电以涤纶棉片隔离。术后一级护理,监护吸氧,营养神经、激素保护神经、抗炎、抑酸等对症治疗。未再有三叉神经痛发作,自觉头晕,左半侧颜面麻木,口周明显,左侧听力丧失,咀嚼时牙齿咬合不佳。予完善耳科相关检查,请耳科会诊,建议继续对症。现病情稳定,拟继续营养神经及改善循环对症治疗。患者及家属要求回当地继续治疗,签字后办理。”原告于2015年12月8日出院,出院诊断为左侧桥小脑角区占位性病变、左侧三叉神经痛、左侧感音神经性耳聋,共计住院14天,住院期间一级护理一天,二级护理13天,原告为此支付医疗费41375.28元。后原告于2015年12月8日入住绥中县医院住院治疗,入院诊断为三叉神经减压术后,于2015年12月15日出院,共计住院7天,住院期间二级护理,原告为此支付医疗费6507.36元。2016年7月11日,原告胡XX再次到被告处复查耳聋,通过纯音测听、ABR等检查,诊断为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。
依原告申请经本院委托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本案进行鉴定,鉴定事项为:
1、被告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大小;
2、对原告医疗损害的后果与被告的过错是否存在因果关系;
3、原告的损害后果是否构成伤残,伤残等级按道路交通事故标准评定。
该鉴定中心出具辽大司鉴(XX)法医临鉴字第XX号法医临床鉴定意见书,期中分析认为:被告对原告诊治过程中,术前被告对术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预估不足;术中被告发现原告的术前诊断与术中的实际情况不尽相同时,被告没有尽到充分的告知义务存在过错;术中被告对予以切除的肿物没有做术中冰冻病理检查欠妥。鉴定意见为:
1、医方(XX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)在对患方(患者胡XX)诊治过程中,医方存在不足、欠妥或过错之处;医方在对患方诊治过程中存在的不足、过错之处与患方左侧感音神经性耳聋的后果有一定的因果关系,医方应该对患方左侧感音神经性耳聋的后果负一定的责任,建议医方承担40%-60%的责任比较适合。
2、患方(患者胡XX)伤残等级评定:患方目前左侧感音神经性耳聋的后果,比照GB18667-2002《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》4.8.2(d)一耳极度听觉障碍;之规定,患者胡XX的伤残等级评定为Ⅷ级(八级)。
原告为此支付鉴定费9700元。被告申请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。鉴定人崔XX法医出庭接受双方当事人质询。为此次鉴定,原告垫付鉴定费9700元。被告支付鉴定人出庭费用2000元。
本院认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,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,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。本条的含义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该具有高度的注意义务,应对患者尽到最善良的谨慎和关心责任,以避免患者遭受不应有的危险或损害,欠缺或违反应负的注意义务即构成过失,即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责任。本案被告对原告诊治过程中,术前被告对术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预估不足;术中被告发现原告的术前诊断与术中的实际情况不尽相同时,被告没有尽到充分的告知义务存在过错;术中被告对予以切除的肿物没有做术中冰冻病理检查欠妥,事实客观存在。鉴定机构以此确认被告在对原告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不足、欠妥或过错之处,且该不足、过错之处与原告左侧感音神经性耳聋的后果有一定的因果关系,被告应该对原告左侧感音神经性耳聋的后果负一定的责任,建议被告承担40%-60%的责任,客观真实,因此对辽大司鉴(2016)法医临鉴字第1534号法医临床鉴定意见,本院予以采信。综合本案情况,被告应承担原告损害后果50%的责任为宜。关于原告损失的认定问题,原告自附属一院出院后于出院当天入住绥中县医院,且与被告附属一院住院病例记载一致,因此原告在绥中县医院产生的相关合理合法的费用亦是原告的损失。根据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,原告伤残等级为八级伤残.
综上所述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十六条、第五十四条、第五十七条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八条、第十九条、第二十条、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五条、第二十七条、第二十九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,判决如下:
一、被告XXXX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胡XX损失146498.80元(详见附后赔偿明细);
二、鉴定人出庭费用2000元,由被告XXXX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负担;
锦州医疗事故脑瘤手术后感音神经性耳聋
以上内容由李晓东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晓东律师咨询。
李晓东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
帮助过439好评数13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李晓东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高级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2107*********655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全国
  • 地  址: